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本辦法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七條之一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依據加值型營業稅實施辦法第1條,外國的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中華民國境內參加展覽或臨時商務活動時,可以根據本法第7條之一第3項的規定申請退還加值型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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