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購買新小型汽機車及中古汽機車報廢或出口換購新車減徵退還新車貨物稅辦法9

  1. 1.符合第三條及第四條規定之新車產製廠商,應於車輛出廠時先行開立完稅照計徵貨物稅,再依限檢具申請書、明細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向產製廠商所在地國稅局申請減徵退還新車貨物稅。
  2. 2.產製廠商申請減徵退還新車貨物稅經准者,得選擇退還貨物稅或申報抵繳當月份或以後月份申報出廠車輛應納之貨物稅。
  3. 3.前項產製廠商選擇退還貨物稅者,得向所在地國稅局申請將減徵退還新車貨物稅稅款直接撥付新車新領牌照車籍登記之車主。

這條目前只有條文原文,延伸解析資料尚未建置。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購買新小型汽機車及中古汽機車報廢或出口換購新車減徵退還新車貨物稅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購買新小型汽機車及中古汽機車報廢或出口換購新車減徵退還新車貨物稅辦法第 9 條規定:「符合第三條及第四條規定之新車產製廠商,應於車輛出廠時先行開立完稅照計徵貨物稅,再依限檢具申請書、…」(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