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第 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納稅者依其實質負擔能力負擔稅捐,無合理之政策目的不得為差別待遇。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第5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最新筆記
rexlaw
3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納稅者依其「📌實質負擔能力」負擔稅捐,無「合理之政策目的」不得為差別待遇。
量能課稅原則(實質負擔能力)
公平課稅
laissuyu
3 years ago
釋字565 即要求課稅時,應按照人民之實際可得運用所得而為課稅,非僅看表面所得多寡。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