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關稅法 第 2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進出口貨物應在海關規定之時間及地點裝卸;其屬於易腐或危險物品,或具有特殊理由,經海關准者,其裝卸不受時間及地點限制。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關稅法 第24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最新筆記
charisse
3 years ago
司法類科
🌀關稅法施行細則第10條🌀 海關依本法第24條規定,指定進口貨物起卸之時間及地點,並核發普通卸貨准單,其指定之起卸時間,應在海關辦公時間以內。如必須於辦公時間以外起卸者,得依申請核發特別准單,憑以起卸。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