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船員國外回航或調岸攜帶自用行李物品進口辦法8

快速跳轉

船員攜帶物品進口,限在一處港口一次進口,並不得進口後送行李。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標題所提到的《船員國外回航或調岸攜帶自用行李物品進口辦法第 8 條》,該法規設定了船員攜帶物品進口的相關規定。根據該條規定,船員回航或調岸時,可以攜帶自用的行李物品進口,但有以下限制: 1. 限在一處港口一次進口:船員在回航或調岸時,只能在一個港口進行一次進口手續,不能在多個港口進口。 2. 不得進口後送行李:船員攜帶的行李物品進口後,不能再將這些行李物品轉運或送給其他人。 這些規定的目的主要是為了管理船員攜帶物品進口的行為,確保物品的合法性和安全性。然而,根據問題提供的內容,並沒有具體的舉例來證明相關法條的應用情況。因此,在這種情況下,無法提供更具體的解釋或例子。

  • 攜帶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船員國外回航或調岸攜帶自用行李物品進口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船員國外回航或調岸攜帶自用行李物品進口辦法第 8 條規定:「船員攜帶物品進口,限在一處港口一次進口,並不得進口後送行李。」(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船員國外回航或調岸攜帶自用行李物品進口辦法第 8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