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关管理货柜集散站办法第5条的规定: 1. 集散站应设立货柜集中查验区域以供海关查验货物。该区域的设置必须有明显标示,包括面积、查验场所、遮雨棚、照明灯具、机具、电源插座以及搬运工人等,以满足海关查验的需求。新设立的集散站应该有固定式的拖靠月台。但是在设施位于国际港口管制区域内的集散站,出口整装货柜的查验作业月台可以使用活动式的平面拖靠月台替代。 2. 集散站应该设立电脑及相关连线设备以电子数据传输方式处理业务。其操作规定由海关制定并公告。 根据相关资料,海关管理货柜集散站办法第5条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货柜集散站的安全与顺利运作,包括设立查验区域方便海关进行查验,并引入电子数据传输方式以提高办公效率。这些规定能够保证货物的安全,并确保货物的运输过程符合法规和海关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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