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管理進出口貨棧辦法第25條明確規定了貨棧業者對存棧貨物及被海關扣押或預定扣押之貨物應負有保管責任。這表示貨棧業者有義務善盡對存貨的保管。同時,根據海關緝私條例或其他相關法規,海關有權處理涉及到貨棧存貨的扣押情況,並且在此情況下,海關可以根據扣押貨物的收據或提取貨物的憑證將存儲在貨棧中的該貨物押存到海關倉庫中,貨棧業者則無權拒絕這樣的處置。 範例:根據該條規定,如果貨棧業者對存棧貨物或被海關扣押的貨物未善盡保管責任,造成貨物損壞或遺失,則貨棧業者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同時,如果海關根據相關法規需要扣押存儲在貨棧中的貨物,貨棧業者不得拒絕海關的處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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