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工具私運貨物處分警告及停止結關出口辦法 第 1 條
快速跳轉
本辦法依海關緝私條例 (以下簡稱本條例) 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我不知道運輸工具私運貨物處分警告及停止結關出口辦法第 1 條的內容。
- 海關緝私條例法規
- 第二十七條第一項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運輸工具私運貨物處分警告及停止結關出口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