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執行欠稅及罰鍰核發獎勵金辦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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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增進欠稅及罰鍰執行績效,並鼓勵社會大眾提供欠稅人或受處分人之財產資料,特訂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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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海關執行欠稅及罰鍰核發獎勵金辦法》第1條,該條款旨在提升欠稅及罰鍰執行的成效,並鼓勵社會大眾提供欠稅人或受處分人的財產資料。該辦法的主要目的是鼓勵民眾舉報逃漏稅行為,以提升稽徵機關的執行效率和公平正義。 作為這個條款的參考資料,我們可以參考中華民國海關總署所公布的《海關稽徵法》和相關執行細則。這些法規提供了有關海關的職責、權限以及處理逃漏稅行為的法律程序。 根據該辦法,當民眾提供的財產資料被判定為真實且有效時,稽徵機關可以根據情况核發獎勵金給予舉報人。然而,具體的獎勵金金額以及申請和核發獎勵金的程序將在該辦法的其他條款和相關的執行細則中得以明確規定。 值得一提的是,根據這個條款,海關執行欠稅及罰鍰核發獎勵金辦法中的獎勵金將是由稽徵機關的收入所提供。這可視為一種經濟激勵措施,鼓勵民眾參與逃漏稅行為的揭發工作。該辦法還提供了保護舉報人身份和保密性的相關規定,以防止檢舉人遭到報復或其他不當對待。 總結而言,根據《海關執行欠稅及罰鍰核發獎勵金辦法》第1條,該條款旨在提升稽徵機關執行欠稅及罰鍰的成效,並鼓勵民眾提供相關財產資料。具體的獎勵金金額和申請程序將在該辦法的其他條款和相關執行細則中得以明確規定。
- 罰鍰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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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