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士及華僑入境攜帶大陸物品免費寄存作業細則 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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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細則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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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對於外籍人士及華僑入境攜帶大陸物品免費寄存作業細則第 7 條,該條細則規定自發布日起生效。根據該條細則的規定,外籍人士及華僑在入境時攜帶大陸物品,可以免費寄存。 目前沒有提供其他與該條細則有關的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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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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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