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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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依關稅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六十九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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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第1條明確指出,該辦法是根據《關稅法》第69條第4項的規定而制定的。具體來說,這意味著該辦法是根據《關稅法》進行的修訂和制定,目的是為了實施平衡稅和反傾銷稅相關的規定。這條規定確立了辦法制定的法源依據,以便確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參考資料: 《關稅法》: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10020
- 關稅法法規
- 第六十九條第四項條文
- 關稅法 第 69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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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