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進口貨物免徵及分期繳納關稅辦法 第 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民間機構或其直接承包商未即時檢具前條證明文件而能補正者,海關得依關稅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第一款規定,准其繳納相當金額之保證金,先行驗放,並限期補正,屆期未完成補正者,沒入其保證金。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民間機構或其直接承包商未即時檢具前條證明文件而能補正者,海關得依關稅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第一款規定,准其繳納相當金額之保證金,先行驗放,並限期補正,屆期未完成補正者,沒入其保證金。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