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質企業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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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適用本辦法之進、出口報單類別由財政部關務署公告並刊登行政院公報。
- 2.優質企業辦理貨物進出口通關時,應以電子方式傳輸前項報單。但因通關系統無法正常運作時,得以紙本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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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優質企業認證及管理辦法第 5 條,進、出口報單的適用類別由財政部關務署公告並刊登於行政院公報。在優質企業辦理貨物進出口通關時,應以電子方式傳輸報單。但如果通關系統無法正常運作時,則可以使用紙本報單代替。 參考資料: - 財政部關務署網站。網址:https://www.tariff.gov.tw/web/index.as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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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