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緝私案件減免處罰標準 第 10 條
快速跳轉
報運進口電子零件,其體積細小,種類繁多,點數困難者,實到數量超過原申報數量未逾百分之十者,免予處罰。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依海關緝私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10條規定,報運進口電子零件,如果實際到達的數量超過原申報數量但未超過原申報數量的百分之十,則免予處罰。以下為相關案例範例: 舉例來說,某公司報運進口了100個電子零件,但實際到貨時發現實際到達的數量為110個,超出了原申報數量的百分之十(10個)。根據海關緝私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10條的規定,因為實際到達數量超過申報數量的百分之十但未超過百分之十,該公司將免予處罰。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海關緝私案件減免處罰標準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