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債務管理委員會審議規則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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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規則依公共債務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五條第十二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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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演繹公共債務管理委員會審議規則第1條的法條,我們可以參照公共債務法第五條第十二項。根據公共債務法第五條第十二項規定,公共債務管理委員會有制定審議規則的職權。 公共債務管理委員會是負責對公共債務進行管理的機構,依照公共債務法的規定負責審查、監督和管理國家公共債務。該委員會的權限和職責在公共債務法中有明確的規定。 公共債務管理委員會審議規則的訂定,是為了明確該委員會進行審議的程序和規範,以確保其行使職權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目前我無法提供更具體的內容,因為我無法查詢到公共債務法相關的最新資料。
- 公共債務法法規
- 第五條第十二項條文
- 公共債務法 第 5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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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