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員戡亂時期臺灣地區國有非公用不動產讓售優待辦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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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依國有財產法第七十四條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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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提供的資料,無法確定「動員戡亂時期臺灣地區國有非公用不動產讓售優待辦法」第1條的內容,因為資料中並未提到該條法律。
- 第七十四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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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