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國有耕地放領實施辦法22

快速跳轉

山坡地範圍內國有耕地之放領,依公有山坡地放領辦法之規定辦理。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國有耕地放領實施辦法第22條之規定: 1. 承領人繳清地價,取得土地所有權後滿五年始得移轉。這表示在支付完土地價款後,只有等待滿足五年的時間,承領人才可以將土地轉讓給他人。 2. 承領人取得土地所有權後五年內,除政府實施國家經濟政策或公共需用,辦理區段徵收或徵收外,不得變更使用。這意味著在取得土地所有權後的五年內,承領人不能變更土地的使用方式,除非政府因為國家經濟政策或公共需用而進行區段徵收或徵收。 範例:假設A先生於2020年繳清土地價款並取得土地所有權,那麼他必須等到2025年才能將該土地轉讓給其他人。另外,在這五年期間內,除非政府因國家經濟政策或公共需用而辦理區段徵收或徵收,A先生不能改變土地的使用方式。

相關函釋 1

  • 公有山坡地放領辦法法規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國有耕地放領實施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國有耕地放領實施辦法第 22 條規定:「山坡地範圍內國有耕地之放領,依公有山坡地放領辦法之規定辦理。」(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國有耕地放領實施辦法第 2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