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九二一地震災區國私有土地交換作業辦法9

快速跳轉

執行機關應逐案審查申請人檢附之文件;有不符規定而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應通知申請人於十五日內補正;屆期未補正者,註銷其申請案。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九二一地震災區國私有土地交換作業辦法第9條》,執行機關在審查申請人提交的文件時,應逐案檢查其文件是否符合相關規定。若發現文件不符合規定,但可以進行補正的情況,執行機關應在通知申請人之後的十五天內,要求申請人補正文件。若申請人在補正期限屆滿後仍未進行補正,執行機關將註銷其申請案。這項規定的目的是確保申請人提交的文件符合法規要求,以維護程序的正確性和公平性。 參考資料: 九二一地震災區國私有土地交換作業辦法 最新修訂日期:2019年01月08日

  • 註銷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九二一地震災區國私有土地交換作業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九二一地震災區國私有土地交換作業辦法第 9 條規定:「執行機關應逐案審查申請人檢附之文件;有不符規定而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應通知申請人於十五日內補正;屆…」(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九二一地震災區國私有土地交換作業辦法第 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