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信用合作社社員代表理監事暨經理人選聘準則 第 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信用合作社辦理社員代表及理監事選舉,應以召開社員大會為原則,但得依地域之便利,分組選舉代表,舉行社員代表大會。 前項各組社員代表名額,應就各組具有選舉權社員人數之多寡,依同一比例決定之。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