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辦理票據承兌、保證及貼現業務辦法 第 1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銀行得拒絕貼現: 一 經徵信調查,承兌人、本票發票人或申請貼現人之信用欠佳者。 二 申請貼現人經承辦銀行要求提供保證而未能提供者。 三 因其他業務上之正當理由,銀行不便接受者。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銀行得拒絕貼現: 一 經徵信調查,承兌人、本票發票人或申請貼現人之信用欠佳者。 二 申請貼現人經承辦銀行要求提供保證而未能提供者。 三 因其他業務上之正當理由,銀行不便接受者。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