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投資事業管理規則 第 1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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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投資事業對外投資,應依對外投資及技術合作審核處理辦法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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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創業投資事業管理規則第15條規定,創業投資事業在進行對外投資時,應遵守對外投資及技術合作審核處理辦法的規定。這意味著創業投資事業在進行對外投資時,需要依照對外投資及技術合作審核處理辦法的相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其中,對外投資及技術合作審核處理辦法是由經濟部制定的法規,用於規範對外投資及技術合作活動。根據該辦法的規定,創業投資事業在進行對外投資時,需要向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申請核准,並在實際進行投資時提交相關核准文件和投資證明文件給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適當的投資損失準備。這個規定的目的是確保創業投資事業在進行對外投資時能夠符合相關法律和政策的要求。
- 核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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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