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合作社法 第 1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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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信用合作社法第14條的規定,社員具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資格要求主要是入社滿一年和入社滿二年。然而,在創立的第一年加入合作社的人不受這個限制。如果非營利法人被選為社員代表,則必須指定自然人代表行使職務。至於交易標準,則根據各個合作社的章程進行規定。 根據《信用合作社法》第14條第1項的規定,在信用合作社中,社員必須在入社滿一年後才有選舉權,入社滿兩年後才有被選舉權。但是,在合作社創立的第一年加入的人則不受此限制。這意味著只有在成為社員一年後,才能參與選舉和被選舉為社員代表。 換句話說,當一個人加入信用合作社後,他的選舉權將在入社滿一年後生效,而他的被選舉權將在入社滿兩年後生效。但是,在合作社創立不到一年的情況下加入的人,可以立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立法沿革 1 版
- 非名詞
- 法人名詞
- 自然人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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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