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財政部監督銀錢業存款戶使用本名及行使支票辦法13

快速跳轉

銀錢行莊違反本辦法規定各該有關人員,應依行政執行法之規定處罰,其情節重大者,並依法從嚴議處。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財政部監督銀錢業存款戶使用本名及行使支票辦法第 13 條規定,對於違反本辦法規定之銀錢行莊,應依行政執行法之規定處罰,若情節重大者,則應依法從嚴議處。根據該條規定,如果銀錢行莊違反了本辦法的規定,相關人員應根據行政執行法的規定受到處罰,而如果情節很嚴重,則應從嚴議處。具體的處罰內容和情節的判斷,需要參考行政執行法等相關法規。

  • 行政執行法法規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財政部監督銀錢業存款戶使用本名及行使支票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財政部監督銀錢業存款戶使用本名及行使支票辦法第 13 條規定:「銀錢行莊違反本辦法規定各該有關人員,應依行政執行法之規定處罰,其情節重大者,並依法從嚴議處。」(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財政部監督銀錢業存款戶使用本名及行使支票辦法第 1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