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票券交易商管理規則 第 1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短期票券交易商擔任商業票據之簽證、承銷、保證或背書時,須業發行此項商業票據之公司辦理徵信調查,查證其發行計畫與償還財源,憑以決定其發行數額,並須對買賣該項短期票券之客戶提供該發行公司之公開說明書。但發行此項商業票據經由金融機構保證者,得免得理徵信調查。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短期票券交易商管理規則 第15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此法條尚無 AI 深度解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