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票券交易商管理規則 第 2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短期票券交易商經營短期票券之買賣,應對顧客同時提出買入價格、賣出價格及買賣之額度,該交易商有依此項價格及額度進行交易之責任。 短期票券交易商對其買賣價格及買賣之額度,除已作承諾者外,得隨時予以調整之。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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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票券交易商經營短期票券之買賣,應對顧客同時提出買入價格、賣出價格及買賣之額度,該交易商有依此項價格及額度進行交易之責任。 短期票券交易商對其買賣價格及買賣之額度,除已作承諾者外,得隨時予以調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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