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票券交易商管理規則 第 2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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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短期票券交易商保證背書而出售之票券總餘額,不得超過該商淨值之二十倍。 前項倍數財政部於必要時得會商中央銀行調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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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短期票券交易商管理規則第22條,經短期票券交易商保證背書而出售的票券總餘額不得超過該商淨值的二十倍。這項規定是為了確保交易商在進行短期票券交易時的風險控管,避免因大量出售保證背書的票券而導致資金不足。如果有需要的話,財政部可以和中央銀行進行會商,調整這個倍數。根據財政部的相關函文,交易商的短期票券總餘額超過淨值二十倍時可能會受到監管機構的關注和指導。
- 背書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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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