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金融服務事業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 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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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之主管機關為財政部 (以下簡稱本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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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財稅金融服務事業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3 條,本辦法的主管機關為財政部。這意味著財政部負責管理和監督財稅金融服務事業聘僱外國人的相關事宜。可以參考的相關案例是財政部近期針對該辦法所做的相關指導或裁決書,目前沒有提供具體的案例資料。
- 主管機關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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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