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券金融管理法 第 25 條
票券商辦理短期票券或債券之簽證、承銷、經紀、自營、保證、背書或其他業務等,對於顧客之財務、業務或交易有關資料,除其他法律或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外,應保守祕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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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本問題中提到的法規資料,票券金融管理法第25條規定,票券商在辦理短期票券或債券等相關業務時,對於顧客的財務、業務或交易相關資料應保守祕密,除非有其他法律或主管機關的規定。 參考資料: 《票券金融管理法》第25條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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