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票券金融管理法 第 4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票券商應依主管機關或中央銀行之要求,於限期內據實提供有關其營運狀況之表報、報告或資料。
  2. 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命票券商之關係人,於限期內據實提報財務報告、財產目錄或其他有關資料及報告。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