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券金融公司分公司管理辦法 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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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票券金融公司分公司管理辦法第7條」的規定,如果票券金融公司申請分公司停業,必須提供以下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 1. 停業申請書(格式如附表三)。 2. 董事會會議紀錄。 3. 停業計畫書。 其中,停業計畫書應包含以下內容: 1. 停業日期。 2. 停業的主要理由以及對公司的影響。 3. 對原有客戶權利義務的處理或其他替代服務方式。 4. 復業的時程。 參考資料: - 《票券金融公司分公司管理辦法》 - 附表三:停業申請書格式
- 分公司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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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