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營票券金融業務之金融機構,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根據前述法規《票券商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42條》,兼營票券金融業務的金融機構在遵守其他相關法令的前提下,應依照該辦法的規定進行辦理。該條款沒有提到具體的規定內容,因此無法進一步解釋其內容。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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