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機構發行傳統型彩券及立即型彩券時,受委託銷售機構應為金融機構,且經銷商應全部為身心障礙者、原住民或低收入單親家庭。
根據公益彩券管理辦法第17條,當發行機構發行傳統型彩券及立即型彩券時,受委託銷售機構必須是金融機構。此外,經銷商必須全部由身心障礙者、原住民或低收入單親家庭組成。 根據教育部獎學金申請作業要點,身心障礙者被定義為受身體或智能上之障礙,影響其學習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並由醫療機構或相關專業單位出具手冊證明者。 根據中華民國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條,原住民是指居住在臺灣地區的自然人,且在清領時期或以前為臺灣生活範圍內並已開始在此地繼續居住,並經證明。 根據《低收入家庭證明辦法》,低收入家庭被定義為家庭總所得未達當地最低生活費水平九成者。 因此,根據公益彩券管理辦法第17條,發行機構在發行傳統型彩券及立即型彩券時,必須委託金融機構為銷售機構,且經銷商必須全部由身心障礙者、原住民或低收入單親家庭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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