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之用詞定義如下: 一、發行機構:指經主管機關指定辦理公益彩券(以下簡稱彩券)之發行、銷售、促銷、開兌獎作業、管理及其他相關事宜之銀行。 二、受委託機構:指經主管機關同意,受發行機構委託辦理彩券之發行、銷售、促銷、開兌獎作業或管理事宜之機構。 三、受委託發行機構:指經主管機關同意,受發行機構委託辦理彩券之發行事宜之機構。 四、受委託銷售機構:指經主管機關同意,受發行機構委託辦理彩券之銷售事宜之機構。 五、經銷商:指與發行機構或受委託機構簽訂契約,並經發行機構發給經銷證,銷售彩券者。 六、傳統型彩券:指彩券券面事先印妥號碼,購券者以其與定期開獎之號碼核對,以得知是否中獎之彩券。 七、立即型彩券:指將彩券券面之特殊覆蓋層刮除後,即可得知是否中獎之彩券。 八、電腦型彩券:指由購券者自選號碼或由電腦代選號碼投注,經電腦終端機與電腦主機連線確認後印發彩券,並與定期開獎之號碼核對,以得知是否中獎之彩券。
根據公益彩券管理辦法第 2 條的定義: 1. 發行機構是指負責公益彩券的發行、銷售、促銷、開兌獎作業、管理和其他相關事宜的銀行。這個定義主要用於確定負責彩券業務的金融機構。 2. 受委託機構是指經主管機關同意,接受發行機構委託的機構,負責彩券的發行、銷售、促銷、開兌獎作業或管理事宜。 3. 受委託發行機構是指經主管機關同意,接受發行機構委託的機構,專責彩券的發行事宜。 4. 受委託銷售機構是指經主管機關同意,接受發行機構委託的機構,專責彩券的銷售事宜。 5. 經銷商是指與發行機構或受委託機構簽訂合約並取得經銷證的個人或機構,負責銷售彩券。 6. 傳統型彩券是指彩券上已印好號碼,購券者可以透過與開獎號碼核對來確認是否中獎的彩券。 7. 立即型彩券是指彩券上覆蓋層可以直接刮除,購券者可以即時確認是否中獎的彩券。 8. 電腦型彩券是指購券者可以自選號碼或由電腦自動選號,通過與電腦主機連線後印出的彩券,再透過與開獎號碼核對來確認是否中獎的彩券。 舉例:根據公益彩券管理辦法,發行機構可以是國內某家銀行,而受委託機構可能是任何與發行機構簽訂合作協議的機構,如便利商店等。另外,經銷商則是指獲得發行機構授權,負責在特定地區銷售彩券的人或企業。例如,某經銷商在一個城市的超市中負責售賣這些彩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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