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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委託會計師查核金融機構辦法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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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對於查工作底稿應盡保密及善良保管之責任,除供本部調閱外,經本部同意,不得將任何資料洩漏予任何第三人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問題描述,對於財政部委託會計師查核金融機構辦法第15條,其規定了會計師對於查核工作底稿應盡保密及善良保管之責任。根據該條規定,除供財政部調閱外,會計師不得將任何資料洩漏給任何第三人,除非經財政部同意。 參考資料: - 財政部委託會計師查核金融機構辦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100082)

  • 名詞
  • 名詞
  • 第三人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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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委託會計師查核金融機構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財政部委託會計師查核金融機構辦法第 15 條規定:「會計師對於查核工作底稿應盡保密及善良保管之責任,除供本部調閱外,非經本部同意,不得將任何資料洩漏…」(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財政部委託會計師查核金融機構辦法第 1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