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證券商兼營信託業務管理辦法 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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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上述的法規,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或證券商如果要兼營信託業務的特定項目,除了要遵守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證券交易法、信託法或其他相關法令外,還必須遵守本法以及相關的管理辦法規定。 參考資料: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證券交易法》 《信託法》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證券商兼營信託業務管理辦法》 範例: 根據《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三條第二項規定,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或證券商可以兼營信託業務的特定項目。例如,一家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可以同時提供證券投資顧問服務和信託業務,但在進行信託業務時,該公司還必須遵守《信託法》的相關規定。 參考資料: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信託法》
- 第三條第二項條文
-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法規
- 證券交易法法規
- 信託法法規
- 法令名詞
- 信託業法 第 3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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