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境外機構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管理辦法4

快速跳轉
  1. 1.准機構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其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之範圍及方式如下: 一、提供客戶就跨境網路實質交易價金匯入或匯出之代理收付款項服務。 二、提供收款方客戶就境外自然人,於我國境內利用境外機構支付帳戶或境外機構記名式儲值卡進行實體通路實質交易價金匯入之代理收付款項服務。 三、提供付款方客戶於我國境外利用電子支付帳戶或記名式儲值卡進行實體通路實質交易價金匯出之代理收付款項服務。 四、提供客戶就提領境外機構支付帳戶餘額,匯入客戶於我國境內本人之相同幣別金融機構存款帳戶或電子支付帳戶之代理收付款項服務。 五、提供客戶或接受客戶委託就前四款服務所生款項匯入或匯出,辦理結匯及外幣匯款服務。 六、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相關行為。
  2. 2.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服務,僅得由電子支付機構申請核准。
  3. 3.第一項第四款服務,僅得由電子支付機構及兼營電子支付機構業務之銀行申請核准。
  4. 4.經核准機構辦理第一項各款服務涉及外匯部分,應依中央銀行規定辦理。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上述資料,我們可以得知第四條提到了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境外機構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的管理辦法。根據該條,經核准的機構可以提供以下範圍和方式的服務: 一、代理為客戶進行跨境網路實質交易的款項匯入或匯出服務。 二、代理收付境外自然人在我國境內利用境外機構支付帳戶或境外機構記名式儲值卡進行實體通路實質交易的款項。 三、代理付款方客戶在我國境外使用電子支付帳戶或記名儲值卡進行實體通路實質交易的款項匯出。 四、代理客戶將境外機構支付帳戶餘額匯入客戶在我國境內相同幣別的金融機構存款帳戶或電子支付帳戶的款項。 五、代理客戶或接受客戶委託進行結匯及外幣匯款服務。 六、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的相關行為。 此外,第二款和第三款中提到的服務,只有電子支付機構可以申請核准。而第四款提到的服務,則限定了只有電子支付機構和非兼營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的銀行可以申請核准。 最後,根據第四款規定,經核准的機構如有涉及外匯部分的服務,應依照中央銀行的規定辦理。

  • 名詞
  • 自然人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境外機構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境外機構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管理辦法第 4 條規定:「經核准機構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其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之範圍及方式如下: 一、提…」(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境外機構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管理辦法第 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