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支付機構使用者及特約機構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相關事項之管理,依本辦法規定;本辦法未規定者,依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及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
電子支付機構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第2條規定了電子支付機構使用者和特約機構身分確認機制以及交易限額相關事項的管理。如果本辦法沒有規定的事項,則適用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和其他相關法令的規定。 參考資料: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電子支付機構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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