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電子支付機構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9

快速跳轉
  1. 1.電子支付機構接受個人使用者註冊及開立第一類電子支付帳戶,其身分確認程序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確認使用者提供之行動電話號碼:確認使用者可利用該行動電話號碼操作並接收訊息通知。 二、確認使用者身分資料之真實性,確認方式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一)提供國民身分證資料者,應向聯徵中心查詢國民身分證領補換資料及姓名資料。 (二)提供居留證、直立式戶口名簿或其他由政府機關發可供確認身分文件資料者,應向內政部或文件核發機關查詢資料,並向聯徵中心查詢姓名資料或以適當方式確認使用者之姓名。 三、確認使用者本人之金融支付工具。 四、以臨櫃審查、符合電子簽章法之憑證或透過視訊櫃員機,確認使用者之身分。
  2. 2.個人使用者以前項電子支付帳戶從事跨機構間之國內外小額匯兌,其身分確認程序應增加下列方式之一: 一、確認使用者與前項第一款之行動電話號碼持有人為同一統一編號。 二、確認使用者本人之第二金融支付工具。
  3. 3.第一項第三款及前項第二款規定之金融支付工具,以存款帳戶、信用卡或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金融支付工具為限。但不包含銀行受理開立之第三類數位存款帳戶。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電子支付機構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第9條,主要內容如下: 1. 電子支付機構接受個人使用者註冊及開立第一類電子支付帳戶時,應進行身分確認程序,該程序應包含以下要求: a. 確認使用者提供的行動電話號碼,以確認使用者能夠操作該行動電話號碼並接收訊息通知。 b. 確認使用者身分資料的真實性,可以透過以下方式進行確認: - 提供國民身分證資料者,應向聯徵中心查詢國民身分證領補換資料及姓名資料。 - 提供居留證、直立式戶口名簿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核發可供確認身分文件資料者,應向內政部或文件核發機關查詢資料,並向聯徵中心查詢姓名資料或以適當方式確認使用者之姓名。 c. 確認使用者本人的金融支付工具。 d. 可使用臨櫃審查、符合電子簽章法之憑證或透過視訊櫃員機確認使用者的身分。 2. 個人使用者在第一條中開立的電子支付帳戶從事跨機構間的國內外小額匯兌時,應增加以下方式之一進行身分確認: a. 確認使用者與第一條中的行動電話號碼持有人為同一統一編號。 b. 確認使用者本人的第二金融支付工具。 3. 第一條第三款及第二條規定的金融支付工具包括存款帳戶、信用卡或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的金融支付工具,但不包括銀行受理開立的第三類數位存款帳戶。 這些規定有助於確保電子支付機構能夠確認使用者的身分真實性,以及增加跨機構間交易的安全性。

  • 名詞
  • 電子簽章法法規
  • 持有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電子支付機構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電子支付機構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第 9 條規定:「電子支付機構接受個人使用者註冊及開立第一類電子支付帳戶,其身分確認程序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確認…」(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電子支付機構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第 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