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金融機構辦理受災居民債務展延利息補貼辦法 第 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金融機構申請債務展延利息補貼,依災害發生日之各項債務餘額,實際貸放利率予以補貼。但最高不得超過下列各款之補貼利率上限: 一、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所定貸款:百分之三。 二、保險單借款:百分之三。 三、汽車貸款:百分之五。 四、信用卡與現金卡應繳款項及其他無擔保貸款:百分之十二。 五、債務協商債務:百分之五。
  2. 各項政府專案貸款之債務展延利息補貼,依災害發生日之貸款本金餘額,按貸放利率扣除專案補貼利率後之實際利率,於前項補貼利率上限範圍內予以補貼。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帶「金融機構辦理受災居民債務展延利息補貼辦法 第4條」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