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援金融科技創新者在創新科技或經營模式之研發,主管機關得依金融科技創新創業之需求,媒介其運用第六條金融科技數位沙盒平台或第七條之金融科技主題創新實驗室等資源。
根據金融科技發展之輔導及協助辦法第12條,主管機關為了支援金融科技創新者在創新科技或經營模式上的研發,可以根據金融科技創新創業的需求,提供第六條金融科技數位沙盒平台或第七條的金融科技主題創新實驗室等相關資源来支援其使用。然而,根據我的調查,目前尚未找到具體的案例或相關資料來進一步說明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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