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移工匯兌機構辦理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每一外籍移工之匯款金額,每筆不得超過等值新臺幣三萬元,每月累計匯款金額不得超過等值新臺幣五萬元,每年累計匯款金額不得超過等值新臺幣五十萬元。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