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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業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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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管理辦法
第 16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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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移工匯兌公司辦理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
業
務,應於行動裝置應用程式揭示下列重要資訊: 一、外籍移工匯兌公司之名稱及聯絡資訊。 二、營業許
可證
之許可字號及有效期限。 三、匯兌交易之兌換匯率及所參考之銀行牌告匯率。 四、依
第十三條
規定委託開立信託專戶或提供十足履約保證之金融機構。 五、其他經
主管機關
要求應揭示事項。
電子支付機構兼營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
準用
前項第三款及第四款規定。
找編章節
第 一 章 總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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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申請許可 §5
開新分頁
第 三 章 業務管理 §12
開新分頁
第 四 章 附則 §21
開新分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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