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管理辦法第 16 條規定了外籍移工匯兌公司辦理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時應揭示的重要資訊。這些資訊包括公司名稱和聯絡資訊、營業許可證的許可字號和有效期限、兌換匯率及所參考之銀行牌告匯率、依第十三條規定委託開立信託專戶或提供十足履約保證之金融機構,以及其他主管機關要求應揭示的事項。電子支付機構兼營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時,也要遵循相同的規定。 參考資料:《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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