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據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管理辦法第 4 條第一項,外籍移工匯兌公司在執行業務前必須經過主管機關的許可,並須取得營業許可證,只有在取得許可證之後才能開展業務。 2. 根據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管理辦法第 4 條第二項,營業許可證的有效期限為三年。如果期限屆滿後希望繼續經營,必須申請續期。然而,如果本辦法中另有不同的規定,則不受此三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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