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同時具備財產保險及人身保險代理人資格者,除經主管機關核准外,僅得擇一申領財產保險或人身保險代理人執業證照。
根據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第22條的規定,若一位代理人同時具備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代理人的資格,除非經主管機關核准,否則只能選擇其中一種申領相應的執業證照。參考資料中沒有提供相關範例或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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