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 第 2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全委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之資產,應依第六條第三項及第四項規定按保險商品別分別獨立保管。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 第21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