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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21要保人解除保險契約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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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要保人不得解除保險契約。
  2. 2.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要保人不得終止保險契約: 一、被保險汽車之牌照已繳銷或因吊銷、註銷、停駛而繳存。 二、被保險汽車報廢。 三、被保險汽車因所有權移轉且移轉後之投保義務人已投保本保險契約致發生重複投保情形。
  3. 3.保險契約依前項規定終止後,保險費已交付者,保險人應返還終止後未到期之保險費;未交付者,要保人應支付終止前已到期之保險費。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21條規定了要保人解除保險契約的情形。根據該條款,除非有特定情事存在,要保人不能解除保險契約。這些特定情事包括:被保險汽車的牌照已經銷毀、被吊銷、註銷或停駛,被保險汽車報廢,或者被保險汽車的所有權已轉移且轉移後的投保人已經投保了相同的保險契約,造成了重複投保的情形。 根據上述條款,如果保險契約根據規定終止,已經交付的保險費應該被保險人返還;如果還有未到期的保險費尚未交付,則要保人應該支付已到期的保險費。 例如,如果要保人在解除保險契約時提供了牌照已經銷毀的證據,則根據第2款的規定,要保人可以終止保險契約。此外,如果要保人由於破產而丧失了對汽車財產的處置權,破產管理人接手處理終止權,並且根據第2款規定,保險契約如果訂有受益人,則受益人的利益依然存在,破產管理人有權行使終止權。 以上是針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21條的解釋,並根據提供的參考資料提供了相關的範例。請注意這些解釋和範例僅供參考,具體情況還需要考慮其他法律相關條款和最新法律解釋。

立法沿革 2

(0851213 制定)

被保險汽車所有權移轉時,應同時辦妥保險契約變更手續;未辦妥前,監理單位不得辦理過戶登記。

立法理由為保障汽車交通事故之受害人,規定被保險汽車所有權移轉時應同時辦妥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變更手續,使保險不因汽車所有權之轉讓而受影響,以避免因受讓人未即時重新投保致造成之無保險狀態。

(0940114 全文修正)

要保人不得解除保險契約。   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要保人不得終止保險契約:   一、被保險汽車之牌照已繳銷或因吊銷、註銷、停駛而繳存。   二、被保險汽車報廢。   三、被保險汽車因所有權移轉且移轉後之投保義務人已投保本保險契約致發生重複投保情形。   保險契約依前項規定終止後,保險費已交付者,保險人應返還終止後未到期之保險費;未交付者,要保人應支付終止前已到期之保險費。

立法理由一、原條文第二十條條次變更為本條。   二、第一項未修正。   三、要保人雖得以事實證明被保險汽車停駛而終止契約,惟實際上要保人證明有困難,因此應統一以牌照繳存者為明確標準,爰修正第二項第一款規定。   四、為配合交通監理作業,並將重複投保本保險之問題另規定於第二十二條,爰刪除原條文第二項第三款規定。另舊車主因所有權移轉已喪失保險標的物,且新車主已另訂立本保險契約,並經公路監理機關辦理過戶查驗,此種情形應同意舊車主終止該保險契約,俾符情理,爰增列第二項第三款。   五、第三項酌作文字修正,俾資明確。

  • 要保人名詞
  • 註銷名詞
  • 所有權移轉名詞
  • 義務人名詞
(0851213 制定)

為保障汽車交通事故之受害人,規定被保險汽車所有權移轉時應同時辦妥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變更手續,使保險不因汽車所有權之轉讓而受影響,以避免因受讓人未即時重新投保致造成之無保險狀態。

(0940114 全文修正)

一、原條文第二十條條次變更為本條。   二、第一項未修正。   三、要保人雖得以事實證明被保險汽車停駛而終止契約,惟實際上要保人證明有困難,因此應統一以牌照繳存者為明確標準,爰修正第二項第一款規定。   四、為配合交通監理作業,並將重複投保本保險之問題另規定於第二十二條,爰刪除原條文第二項第三款規定。另舊車主因所有權移轉已喪失保險標的物,且新車主已另訂立本保險契約,並經公路監理機關辦理過戶查驗,此種情形應同意舊車主終止該保險契約,俾符情理,爰增列第二項第三款。   五、第三項酌作文字修正,俾資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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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 21 條規定:「要保人不得解除保險契約。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要保人不得終止保險契約: 一、被保險汽車之牌照已繳…」(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 2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 21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94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