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 24 條(保險契約之變更及通知)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要保人、被保險人或請求權人對保險人之通知及要保人申請變更保險契約,應以書面為之;保險人對要保人、被保險人、請求權人之通知或同意變更保險契約,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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