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 4 條(要求提供有關資料之對象)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主管機關為調查本保險之汽車交通事故理賠、精算統計及補償業務,得向保險人、警政、交通監理及其他與本保險相關之機關(構),要求提供有關資料。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