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 51 條(強制執行)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依本法所處之罰鍰未繳納前,公路監理機關不予受理應訂立本保險契約之汽車辦理換發牌照、異動登記或檢驗。
  2. 前項罰鍰經限期繳納,屆期未繳納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