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 52 條(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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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施行細則,由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交通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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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52條(施行細則)規定,本法的施行細則由主管機關和中央交通主管機關共同制定。根據這個條文,可以得知施行細則的制定必須經過主管機關和中央交通主管機關的共同協商。關於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的施行細則,我目前無法提供更具體的參考資料。
立法沿革 1 版
(0940114 全文修正)
本法施行細則,由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交通主管機關定之。
立法理由一、原條文第四十九條條次變更為本條。 二、依例將本法施行細則修正為由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交通主管機關定之。
- 主管機關名詞
(0940114 全文修正)
一、原條文第四十九條條次變更為本條。 二、依例將本法施行細則修正為由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交通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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